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7661 证券简称:隆博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疆隆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规定,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新疆隆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新疆隆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新疆隆博实
其他有关规定,由新疆隆博实业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 公司。新疆隆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
司的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76111781XW,原有限公司的
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或总经理。 或总经理。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45 万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
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资助,但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符
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定情形的除外。为公司利益,经股
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
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
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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