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6
证券代码:837670 证券简称:上海华菱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华菱电站成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 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华菱电站成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无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10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670 上海华菱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2993 号 608 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由财务负责人汇报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由财务负责人汇报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五)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情况予以汇报。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 2020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七)审议《关于授权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
拟授权总经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以及股票、债券、基金等,资金使用额度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且单笔投资使用资金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授权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对于证券投资公司将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注意投资风险的控制。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5)。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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