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837670 证券简称:上海华菱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华菱电站成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 约定的通知形式。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华菱电站成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通讯表决)
若因个人原因等因素导致会议无法现场召开的情况,将以现场召开 与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参与 表决。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通讯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670 上海华菱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2993 号 608 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由财务负责人汇报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由财务负责人汇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五)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将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情况予以汇报。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上披露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 2023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七)审议《关于授权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
拟授权总经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
银行理财产品以及股票、债券、基金等,资金使用额度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且单笔投资使用资金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授权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对于证券投资公司将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注意投资风险的控制。(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c)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