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米乐星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作为南京米乐星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乐星”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米乐星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公司自挂牌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进行过 3 次股票发行,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第一次股票发行: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公司 2016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 1 名合格投资者共计发
行 1,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0.5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1 月 20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
[2017]第 020002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事项进行了验资。
2017 年 2 月 10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南京米乐星文化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9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完成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00,000.00 元,
截止 2017 年 2 月 9 日(即取得股权登记函前),该账户每日存款余额不低于募集
资金总额 10,500,000.00 元,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470,899.21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9,100.79 元(以上金额均不含利息扣除银行账户费用)。
第二次股票发行: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 年 5 月 7 日
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 1 名个人投资者共计发行
2,08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080,000.00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6 月 11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
字[2019]第 020023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事项进行了验资。
2019 年 6 月 1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南京米乐星文化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250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完成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2,080,000.00 元,
截止 2019 年 6 月 17 日(即取得股权登记函前),该账户每日存款余额不低于募
集资金总额 2,080,000.00 元,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82,760.00 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97,240.00 元(以上金额均不含利息扣除银行账户费用)。
第三次股票发行: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19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 1 名个人投资者共计发
行 3,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8 月 24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
字[2020]第 020021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事项进行了验资。
2020 年 9 月 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南京米乐星文化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股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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