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837674 证券简称:米乐星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南京米乐星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南京米乐星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南京米乐星文化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南 京米乐星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该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股票期权,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一)《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即《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
(二)《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股票期权授予和实施情况
1、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对公司管理层人员、核心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2、股权激励计划的形式、数量及激励对象
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采取股票期权模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公司普通股,约占公司激励计划签
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6100 万股的 8.2%,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
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时任董事蔡充。
3、授予条件
A、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B、激励对象仍然满足本计划项下对于激励对象的相关资格和条件要求。
4、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和行权安排
在行权期,激励对象方可按照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
行权比
行权期 行权条件
例
第一个行权期 无条件 34.4
第二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7.2
第三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7.2
第四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7.2
第五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7.2
第六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7.2
第七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7.2
第八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6
第九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至 2020 年 12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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