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3
关于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港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相 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辅导工作小组的成员为:周洪刚(保荐代表人)、李傲然(保荐代表人)、周小红、胡星宇、孙钰林,其中周洪刚为辅导工 作小组组长。
以上人员均为申港证券正式员工,具有合格的股票承销及上 市辅导工作经验,辅导人员均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 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 四家,最近 5 年均未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申港证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与双英股份签订辅导协议,公
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正式进入辅导期,本次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7 月至 9 月,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形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申港证券协同其他参与辅导的证券服务机构按照辅导计划执行了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主要包括介绍证券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概述,对基本知识内容进行详细讲解,接受公司的问题咨询,进一步梳理双英股份的公司治理运行情况,内部控制情况,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情况,诊断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推动实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辅导期内,上海市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申港证券为双英股份实施辅导工作,在各自专业领域内为公司提供专业咨询,协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治理
根据辅导机构对双英股份历史沿革、公司治理运行、公司独立性、财务会计事项等相关事项的尽职调查和持续关注,辅导机构逐渐梳理公司在公司治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解决方案并推动落实,目前公司正在完善三会一层治理机制,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2、内部控制
辅导机构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并参与到公司内部控制提升过程中,根据证券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研发、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提出建议。目前辅导机构正在对公司 ERP系统升级进行持续跟踪,并着重推动公司加强业务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之间的协同。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销售收入集中度较高
在上一阶段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提出公司销售收入集中度过高、存在大客户依赖的问题,并结合同行业相关案例,提出解决思路,目前辅导机构正在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历史发展路径,为企业产品品类拓展、客户拓展和区域市场拓展提供专业意见。
2、租赁关联方厂房
目前双英股份及下属子公司存在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情况,目前辅导机构已经制定解决方案,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公司承租的关联方厂房转入公司。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的成员预计不会发生变更,仍然为:周洪刚(保荐代表人)、李傲然(保荐代表人)、周小红、胡星宇、孙钰林,其中周洪刚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下一阶段辅导内容包括继续督促双英股份按照证券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通过业务发展解决客户依赖问题,通过资产购买方式解决关联交易及公司独立性问题,为客户在日常经营及治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疑问提供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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