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837687 证券简称:草都牧草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内蒙古草都草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三、
内蒙古草都草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9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第五章 董事会...... 24
第一节 董事...... 24
第二节 董事会......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七章 监事会...... 32
第一节 监事...... 32
第二节 监事会...... 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第二节 利润分配...... 36
第三节 内部审计...... 37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7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8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40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40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2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44
第十四章 附 则...... 44
内蒙古草都草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内蒙古草都草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内蒙古草都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1525005528417053。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内蒙古草都草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Caodu Forage and Animal Production Limited
Company
公司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国家级草牧业园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肆仟叁佰叁拾伍万零柒佰肆拾陆元。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10 年 04 月 23 日至 2030 年 04 月 22 日。
第五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培育高效的人草畜和谐发展的草牧业现代化系统工程;打造全球最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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