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3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7690 证券简称:中艺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产解除保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涉及诉前财产保全的基本情况
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秦
淮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苏 0104 执保 1164 号之三],申请人南京常鸿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于向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采取冻结,申请保全限额 46 万元。
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雨
花台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4)苏 0114 执保 197 号],申请人南京源修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于向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采取冻结,申请保全限额 464377.75 元。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2023)苏 0114 民初 10913 号民事判决,
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5 日立案
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二、公司财产解除保全的情况
南京源修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向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
回起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2023)苏 0114 民初 10913 号民事判决,准许南京源修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解除被申请
公告编号:2025-001
人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464377.75 元的冻结。
南京常鸿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申请撤回起诉的请求,经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南京常鸿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撤诉。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后作出如下裁定:解除被申请人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46 万元的冻结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被解除查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4)苏 01 民终 9465 号;
。
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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