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837691 证券简称:中豪科技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中豪(天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18 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其海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豪(天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0 年度总经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公司进行管理,公司能按照制度规范运作、经营状况良好,现由公司总经理对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豪(天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中豪(天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1)、《中豪(天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现由董事长对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已根据实际情况,总结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20 年度决算报告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公司制定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现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同时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拟续聘其进行 2021 年度审计。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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