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7694 证券简称:太和华美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和华美(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过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太和华美(北
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3558 号)股转公司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88.702 万股新股。本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00,000 元,
其中债权认购金额为 5,000,000 元,现金认购 14,000,000 元已由认购对象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账号:110918166510909。
2023 年 1 月 3 日,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健诚验字[2023]第 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19,000,000元已经全部到位。
二、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东莞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3
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合法合规使用。
截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2025年5月26日募集
资金余额(元)
太和华美(浙江)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 110918166510909 -
司 行
浙江康明海慧生物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科技有限公司 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 110927954710701 -
行
注:1、太和华美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3 年 9 月注销。
2、浙江康明海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明海慧”)使用的募集资金为太和华
美对其的增资款,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注销。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注销当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含利息)。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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