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专 项 说 明
大信备字[2026]第 1-0081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对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6]第 1-00815 号
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
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 1-01457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予以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公司 2025 年发生净亏损金额
为 383.83 万元,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金额为-1,889.35 万元。如
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我们采用营业收入 3,543.79 万元作为重要性水平选取基准,选定比率为 0.75%,2025 年
度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金额为 26.57 万元,由于税前利润连续为负,选取营业收入作为重要性水平的计算基准,本期重要性水平内容较上期未发生变化。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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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2022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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