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7695 证券简称:航天汇智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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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及控制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一)公司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的,以高者为准)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未达到以上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风险投资除外)事宜决策权限为:
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年度累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0%的对外投资项。
第十条 未达到第八条、第九条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决策。
第十一条 董事在审议重大投资事项时,应当认真分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
投资前景,充分关注投资项目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资金来源安排是否合理、投资风险是否可控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
况,如出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当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
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作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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