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5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后)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股东 ...... 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第五章 董事会 ...... 24
第一节董事 ...... 24
第二节董事会 ...... 26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七章 监事会 ...... 32
第一节监事 ...... 33
第二节监事会 ......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36
第二节内部审计 ...... 37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9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40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4
第十三章 附则 ...... 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肯特化工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Kente Catalysts Inc.
第四条公司住所: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75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股份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此为生,精于此道;契约精神,结果交换。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氮气、四乙基氢氧化铵、四丁基氢氧化铵、丙酮、四氢呋喃、甲基异丁基酮、乙酸乙酯、乙腈、溴丁烷、溴丙烷、三正丙胺生产。苄基三乙基氯化铵、四乙基溴化铵、四丙基溴化铵、四丁基溴化铵、四丁基硫酸氢铵、三乙胺盐酸盐、三苯基甲基溴化鏻、三苯基乙基溴化鏻、四丙基氢氧化铵、18-冠醚-6 生产;化工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公司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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