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37698 证券简称:新维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三条(二)公司股东享有参与权, 第三十三条(二)公司股东享有参与权,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 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弥补亏损、资本市场运作(包括但不限 配、弥补亏损、资本市场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配股等)等重大 于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配股等)等重大事宜。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其优势地位剥 事宜。公司大股东不得利用其优势地位剥夺夺公司中小股东的上述参与权或者变相排 公司中小股东的上述参与权或者变相排挤、
挤、影响公司中小股东的决策。 影响公司中小股东的决策。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第四十条 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 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 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
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 大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大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 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 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
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利用控制及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 地位谋取非法利益。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 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给公司及
担赔偿责任。 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 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
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 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资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 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占
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用公司资金或资源: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 (一)公司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 用和其他支出;
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二)公司代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三)委托大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四)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 (三)有偿或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
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司拆借资金给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五)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的企业;
(六)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大股东、实际
源。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
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
下提供给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
业使用资金;
(六)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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