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1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37698 证券简称:新维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参会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符《公司法》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大会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举行,采用现场投票选举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 10:00。
公告编号:2020-007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698 新维狮 2020 年 5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陆炯、章盛彦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致同审字(2020)第 332ZA2430 号审计报告。
(四)审议《公司 2019 年年报及其摘要》
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20-007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 2019 年报公告(2020-002)及 2019
年报摘要公告(2020-001),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五)审议《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由于公司业务正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为保证一定量的流动资金以确保 2020年生产经营的顺利完成,暂不对 2019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九)审议《关于偿还嘉兴市新丰特种纤维有限公司欠款》
公司决定偿还向嘉兴市新丰特种纤维有限公司的无息借款 4755660.22 元人民币。
(十)审议《根据新证券法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和《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要求,对照《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提示表》对公司原有的章程进行修订。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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