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9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37702 证券简称:天宏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河北天宏制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河北天
宏制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
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河北天宏制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7月5日
生效日期:2019年7月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河北天宏制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股份或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三台镇申明亭村。
刘会同,男,1969年7月出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违规对外担保,且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2018年发生多笔重大诉讼,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三名董事被列为失
公告编号:2019-003
信被执行人,均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天宏股份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构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六条所述的违规对外担保。天宏股份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天宏股份的上述行为,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的刘会同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4.4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和《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作出如下决定:
对天宏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刘会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天宏股份及刘会同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天宏股份及刘会同,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采取的是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采取的是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3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机制,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针对上述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将充分重视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河北天宏制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司监管部发[2019]监管35号)
河北天宏制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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