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06
公告编号:2018-006
证券代码:837709 证券简称:西宝生物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西宝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西宝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2月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
任主办券商,并于2016年7月28日经国泰君安推荐,获准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自2016年2月公司聘请国泰君安担任公司主办券商期间,国泰
君安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秉承专业服务精神,在挂牌阶段对公司尽职调查及审慎核查,为公司提供了业务、运营、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规范建议;在持续督导阶段,国泰君安积极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在公司业务发展、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公司积极配合与落实国泰君安提出的各项意见与建议,对其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泰君安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 公告编号:2018-006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与国泰君安签署《西宝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并于同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均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并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8年2月5日向公司出具了《关
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上述协议于同日生效。自2018年2月5日起,由东吴证券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宝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