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证券代码:837717 证券简称:华安奥特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8日10:00-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8)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9)。
(四)审议《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八)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6)。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议案
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14)。
(十)审议《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议案
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15)。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亏损及应对措施》议案
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各位股东可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3、凡具备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会议处办理出席会议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19年7月17日上午9: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010-58859780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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