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8
公告编号:2018-032
证券代码:837717 证券简称:华安奥特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3日10:00-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32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现拟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终止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决定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将由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事务。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18-032
(三)审议《关于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为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该事项的相关事宜。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各位股东可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3、凡具备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会议处办理出席会议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18年9月13日上午9: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010-58859780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如有)
公告编号:2018-032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