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7720 证券简称:尤力体育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南通尤力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通尤力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草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于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及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
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超过 15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本条所述的“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融资(公司发行债券除外);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使用协议、放弃权利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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