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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08 16:50:43 股吧网页版
金润枣业:国融证券关于金润枣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1/07/08)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8


国融证券

关于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违规对外担保且涉及履行担保责任

经主办券商自查裁判文书网,发现金润枣业新增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吉洋果蔬有限公司、王晓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如下:河南省吉洋果蔬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
“借款银行”)贷款 3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6 月 17 日至 2020 年 6 月 17
日,上述借款由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润枣业为上述借款给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向借款银行履行代偿义务之日起两年。河南省吉洋果蔬有限公司未按时偿还上述借款,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已履行代偿责任,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裁决金润枣业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河南省吉洋果蔬有限公司为金润枣业实际控制人李吉生配偶胡琴之兄胡建学控制的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事项需要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金润枣业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金润枣业关联方未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且金润枣业也未能及
时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就上述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也未在对外担保发生时及时告知主办券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发现上述裁判文书后,已经履行对金润枣业的持续督导义务,提醒及督促金润枣业履行审议程序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但截止本公告发布日,金润枣业相关人员失联,未提供上述文件以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金润枣业关联方未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且金润枣业也未能及时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就上述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也未在对外担保发生时及时告知主办券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尽管主办券商多次提醒金润枣业提供上述风险事项相关文件以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金润枣业相关人员失联,未提供上述文件以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若河南省吉洋果蔬有限公司无法偿付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则金润枣业将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将进一步恶化金润枣业财务,金润枣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事项金润枣业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股转公司可以对相关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金润枣业的持续督导义务,将持续关注金润枣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规范情况,督促金润枣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融证券
2021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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