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31
国融证券
关于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无法取得联系
近日主办券商经通过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金润枣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等人,拟了解金润枣业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进展情况以及审计机构聘请情况,截止本风险提示性公告发布日,除金润枣业董事会秘书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等人员均处于失联状态,金润枣业董事长李吉生电话已无法打通。金润枣业董事会秘书杜晓东告知主办券商其已实际离职,故其不知晓金润枣业 2020 年年报情况以及审计机构聘请情况。
主办券商问询金润枣业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所”)工作人员,会所工作人员告知主办券商,金润枣业未续聘他们为 2020 年审计机构,截止本风险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金润枣业也未联系他们开展 2020 年年度审计事宜。
金润枣业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8 日,因金润枣业董事长、实
际控制人等人失联,主办券商无法知晓金润枣业 2020 年审计机构聘请情况,也无法知晓金润枣业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进展情况以及后续披露的时间安排。
二、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近日,经主办券商查询,公司新增两笔被执行人信息,具体如下:
1、案件一
执行法院: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1)豫 0102 执 1462 号;
执行标的:2612689 元人民币。
主办券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该案件具体信息内容。主办券商发现上述案件后,立即向公司问询,要求公司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文件以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主办券商经通过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金润枣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人,要求上述人员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文件,但上述人员均处于失联状态。
2、案件二
执行法院: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1)豫 0102 执 1021 号;
执行标的:4709060 元人民币。
上述案件为: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吉生配偶胡琴之兄胡建学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授信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金润枣业、胡建学、王伟红、李吉生、孟庆云、孟庆莲、王晓阳、河南省吉洋果蔬有限公司、托克逊县玖润商贸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给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因胡建学未按时偿还上述借款,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已履行代偿责任。故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如下:胡建学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
4681776.19 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 4681776.19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7
月 28 日起按年利率 12%计算至该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王伟红、李吉生、孟庆云、孟庆莲、王晓阳、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县玖润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吉洋果蔬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案件主办券商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国融证券关于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国融证券关于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主办券商已通过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催促金润枣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人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文件以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上述人员均处于失联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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