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04
公告编号:2019-038
证券代码:837724 证券简称:金润枣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香港戴维斯(亚洲)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融资人民币壹亿元等值港币,融资利率为年息 8%,融资期限 5 年,用于金润枣业扩建专案。本次融资由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吉生、孟庆莲持有的金润枣业的全部股权质押提供担保。
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已于2019年11月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吉生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丰乐路 7 号****
公告编号:2019-038
2. 自然人
姓名:孟庆莲
住所:郑州市二七区和平路****
(二)关联关系
李吉生、孟庆莲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托克逊县吉运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合伙人是李吉生。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协助,关联方不额外向公司收取费用;上述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香港戴维斯(亚洲)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融资人民币壹亿元等值港币,融资利率为年息 8%,融资期限 5 年,用于金润枣业扩建专案。本次融资由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吉生、孟庆莲持有的金润枣业的全部股权质押提供担保。
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协助,是为完成公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而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的经营,促进公司的发展。预计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告编号:2019-038
六、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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