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4
证券代码:837724 证券简称:金润枣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新增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如所
授权的事项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属于特别决议事项,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本
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如下:
(一)在必要、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对于
与所决议事项有关的、无法或无需在股东大
会上即时决定的具体事项,股东大会可以授
权董事会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三)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的内容应明
确、具体。
第三十八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三十九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的担保; 产 10%的担保;
(四)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四)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提供的任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提供的任
何担保; 何担保;
(五)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五)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 对金额超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 对金额超
过 3000 万元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过 3000 万元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的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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