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28
证券代码:837736 证券简称:永乐文化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杨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和发展的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整,贷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授信期限为 1 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
综合考虑银行授信条件,在前述贷款授信额度内最终确定贷款银行并办理落实贷款授信事宜。具体贷款内容以双方届时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为保证前述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的实现,本次贷款拟由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担”)在授信额度内向拟申请贷款授信的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关联方自愿为公司的该贷款授信向北京文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形式的反担保措施如下:
(1)股权质押反担保: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王仞出质 120 万股股权;股东郭秀珊出质 170 万股股权,本次合计出质股份数为 290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77%,向北京文担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
(2)信用保证反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波及其配偶龚芳和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王仞及其配偶张汝新向北京文担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信用保证反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和担保方式以届时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杨波、王仞、练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波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杨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仞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王仞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练华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练华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练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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