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9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7736 证券简称:永乐文化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涉诉公告及银行账户冻结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乐文化”或“公司”)于2020 年 1 月中旬获悉被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公司与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之间,关于“钜星永乐演艺私募基金”延期
清算和投资收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已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发布相关公告予以披露。
同时,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获悉,公司在上海银行北京安贞支行开立的银行
账户被冻结。知悉此事后,公司积极联系银行,得知冻结原因系与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引起,申请人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能及时将相关诉讼情况和银行冻结情况告知信息披露人员,导致公司未能在第一时间对相关涉诉事项和银行冻结情况进行披露。在公司发现上述事项后,主办券商督导人员及时督导公司进行整改。现将相关情况予以
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涉诉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和《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对上述未能及时披露公告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将进一步认真学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加强内控治理机制,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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