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7747 证券简称:长江文化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命基本情况
(一) 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芹女
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张李红女 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任命刘芹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本次任命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张李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任命原因
公司现有董事 7 人,与章程规定 9 人不符,需尽快补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提名刘芹女士、张李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 新任董事人员履历
刘芹,女,1978 年 10 月生,管理学学士。历任武汉长江轮船
公司财务处科员、主任科员、科长,长航货运总公司计财部科长,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部长助理,湖北广播电视 台财务管理部财务总监。现任湖北广播电视台财务管理部副主任。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北京长江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等相关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李红,女,1983 年 10 月 20 日出生,硕士学位,自 2007 年
至今,先后在湖北广播电视台、北京长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 湖北广播电视台策划部主管、项目部高级主管、全媒体运营中心高 级主管、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法规风控部总监,现任北京长 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北京长江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等相关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人员的提名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将 产生促进作用。
三、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长江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提名刘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经审阅刘芹女士的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刘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关于《关于提名张李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张李红女士的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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