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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长江文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7747 证券简称:长江文化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与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管理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股票、债权及公司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的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
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坦诚的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及时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所
有信息;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四)充分性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
(五)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借助各种媒体或其他方式,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保持畅顺的沟通;

(六)互动性原则:公司与投资者实行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
(七)真实性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

(八)保障原则:公司应当适当投入,建设必备的信息交流设施,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拓展沟通渠道。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为: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设尊重投资者、尊重市场的企业文化;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产业发展方向、竞争战略、研发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等;

(二)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决策、资产重组、对外合作、管理层变动、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等各种有关公司的重大信息等;

(三)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所共有的企业理念、
价值取向以及公司的发展和追求等;

(四)公司外部环境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市场竞争环境变化以及产业政策等变化对企业的影响等;

(五)对公司有重要意义或投资者关心的其他信息;

(六)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公司保密事项除外)。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公司不对本公司股票价格的走势公开作出预期或承诺。

第七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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