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37758 证券简称:宏天信业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6 月 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29)。
二、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6,000,000 股,不超过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6%-15.28%,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72,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情况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与股数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告编号:2025-030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北京日报刊登了《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工作日 8:30-17:3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809
联系人:潘霞
联系电话:18515889981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其他信息
本次回购并注销股份的后续程序,以及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程序,尚需经相
公告编号:2025-030
关主管部门确认后进行操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