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24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37763 证券简称:ST 大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暂停转让基本情况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西省宜
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出具的【(2019)赣 09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陈晏和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告编号:2019-021)。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应当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转让。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批准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
《关于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及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公告编号:2019-030)。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因破产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
2019年8月29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0921破2号】、【(2019)赣0921破1号】、【(2019)赣0921 破2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并于当日统一指定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三家公司管理人(公告编号:2019-079),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上午9时30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2019年10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二、停牌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2019 年 5 月 20 日、2019 年 5 月 27 日、
2019 年 6 月 3 日、2019 年 6 月 11 日、2019 年 6 月 17 日、2019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7 月 2 日、2019 年 7 月 9 日、2019 年 7 月
16 日、2019 年 7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2019-032、2019-033、2019-035、2019-037、2019-039、2019-040、2019-060、2019-061、2019-063、2019-065)。
公告编号:2020-009
2019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6)。2019 年 8 月 2 日、2019 年 8 月 9 日、
2019 年 8 月 16 日、2019 年 8 月 23 日、2019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 9 月 6 日、2019 年 9 月 16 日、2019 年 9 月 23 日、2019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2019 年 10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19-070、2019-071、2019-072、2019-077、2019-078、2019-080、2019-082、2019-083、2019-084、2018-086)。
2019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7)。2019 年 11 月 4 日、2019 年 11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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