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1
公告编号:2020-025
证券代码:837763 证券简称:ST 大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其他
1、受疫情影响的具体事项及影响程度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 1 年,公司在 2019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未对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续聘。由于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9 日被江西省宜
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公司自 2019 年底一直在与意向会计师事务所洽谈,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和各地疫情管制措施的影响,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均存在复工延
迟,截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该议案尚未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预计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非财务相关部分已基本编制完成,会计师进现场时间
预计为 2020 年 5 月上旬,导致公司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2019 年财务报告审
计,无法及时编制并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为确保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质量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公司审慎研究,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
特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告编号:2020-025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 年 6 月 30 日
(五) 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已完成 2019 年年度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年报基础编制工作,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议案,并及时发布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为尽快披露 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督促会计师早日进场,同时在会计师进场之前,按会计师提供的资料清单提前做好各项审计资料的准备工作,为会计师进场后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现场审计时间打下基础。努力促使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尽快完成审计,并做到真实、准确。
二、 风险提示
未能按照全国股转公司有关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转让、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1、联系人:彭有苏
2、联系电话:0795-4509698
3、传真:0795-4509698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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