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30
证券代码:837763 证券简称:ST 大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彬彬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公告编号:2020-030
董事张晓曜因出差缺席,委托董事彭有苏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部条款。内容详见公司在股转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份条款。内容详见公司在股转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0-033)。
公告编号:2020-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份条款。内容详见公司在股转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 公告编号:2020-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30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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