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9
公告编号:2020-049
证券代码:837763 证券简称:ST 大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年8月29日,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0921破2号】、【(2019)赣0921破1号】、【(2019)赣0921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三家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并于当日统一指定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三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公告编号:2019-079)。
一、会议召开情况
经与债权人会议主席商议并经人民法院同意,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0年6月18日上午9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本案合议庭成员、管理人代表、已申报债权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络端
公告编号:2020-049
口登录)参加会议,债务人代表列席会议。应到债权人851人,代表债权额为1,735,560,784.02元,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539人。
本次会议议程包括:
1、由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由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3、由合议庭成员宣读债权异议规则及程序
4、由合议庭成员宣读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决定书
5、由管理人作《财产状况报告》
6、由债务人作《企业自主经营的报告》
7、由管理人宣读《投票规则》
8、由管理人作《债务人申请由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报告》
9、债权人进行表决
10、审判长宣布投票结果
二、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1、《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关于债务人申请由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539家,其中同意的债权人434家,同意数比例为80.33%。普通债权同意金额为655,579,758.2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6.27%。
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关
公告编号:2020-049
于债务人申请由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报告》。
三、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破产事项仍在进行中,尚存在重不确定性,管理人将根据破产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相关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0795-4577733、18000744677、18000743677
管理人办公地址:江西省奉新县奉新工业园区应星南大道1169号奉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旁粮食储备库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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