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9
新时代证券
关于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新时代证券作为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9 年 4 月 10 日,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级
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赣 09 破申 1 号】(公
告编号:2019-021)。根据该裁定书,江西省宜春市中院裁定受理陈晏和对大华新材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该案由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审理。奉新县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指定奉新县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的清算组为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 年8 月29 日,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0921 破2 号】、【(2019)
赣 0921 破 1 号】、【(2019)赣 0921 破 2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江西大华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合并
破产清算,并于当日统一指定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三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公告编号:2019-079)。
2019 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信息网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奉新县人民法院召集,本案合议庭成员、管理人代表、已申报债权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络端口登录)参加会议,中介机构代表、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列席会议。此次会议应到债权人为
859 家,代表债权额 1,675,383,915.25 元,实到债权人为 641 家,代表债权额
为 1,616,989,043.77 元。会议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关于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经营方案的报告》,继续经营期限为一年(公告编号:2019-085)。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0年 6月18日上午 9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本案合议庭成员、管理人代表、已申报债权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络端口登录)参加会议,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539 家,其中同意的债权人 434 家,同意数比例为 80.33%。普通债权同意金额为 655,579,758.28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66.27%。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关于债务人申请由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报告》(公告编号:2020-049)。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由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破产事项仍在进行中,尚存在重不确定性,公司持续经营亦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新时代证券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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