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37768 证券简称:宇超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于经营管理需要,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宜智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智”)100%股权出让给王俊贤,出售价格为 2,500,000.00 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宜智股份。公司聘请了无锡市阳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对宜智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无锡市宜智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锡阳评报字(2025)第 003 号】。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子公司股权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进展情况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财资〔2024〕172 号)第三条第(六)款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他涉及公开信息披露或引用的评估,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
本次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官网披露《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涉及公开信息披露或引用,属于《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规定的类型,应聘请已进行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根据证监会官网公示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截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无锡市阳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尚未完成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5
服务业务备案。
经主办券商督促,挂牌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与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
订《资产评估复核委托合同》,聘请其对无锡市阳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的《无锡市宜智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锡阳评报字(2025)第 003 号)进行复核。
经查询证监会官网公开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截至 2025年 3 月 21 日),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系已按《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出具《<无锡市宜智电力设计有限
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复核报告》(中勤咨报字(2025)第 25007 号),评估结论为:《无锡市宜智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评论结论为 245.73 万元,本次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为 242.15 万元,评估结果略低于原报告估价 1.46%,差异在合理范围内。原评估报告中经上述复核程序,原报告的评估结果基本公允、合理。
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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