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7768 证券简称:宇超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规定,制订本章程。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公司由原宇超电力有限公司全体 司由原宇超电力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宇超电力 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宇超电力有限公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 司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
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 的方式发起设立,在无锡市数据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320282675486539K。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72.80 万元。 10,572.8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
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
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
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
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手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人。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
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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