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7777 证券简称:中山爱科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中山爱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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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山爱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中山爱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山爱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
是公司的最高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独立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以实事求是、诚信勤勉、依法办事的原则向股东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对象为监事、监事会和监事会工作人员。
第二章 监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七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八条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
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从股东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监事会每三年换届一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
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
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十一条 监事会及其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的义务。监事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等。
监事除依法律规定或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披露公司秘密。
第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干涉。公司应为监事与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及业务活动经费。
第三章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0 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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