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7777 证券简称:中山爱科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中山爱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及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章程全文“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全文“股东会”
章程全文“总经理” 章程全文“经理”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塘厦镇林
区中山港大道 99 号金盛广场 1 号商业 村林东路 3 号
楼 632 房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 人,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
人变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人变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董事长辞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 任的,视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一)签署公司文件;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二)在发行的股票上签名,并公司盖 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章; 人。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
签订合同; (一)签署公司文件;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
参加诉讼、仲裁; 签订合同;
(五)行使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
其他职权。 参加诉讼、仲裁;
(四)行使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
其他职权。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
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 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
决。 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指公司的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事会秘书等。 等。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 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集中存管。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集中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 第十四条 公司的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