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7784 证券简称:中青博联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青
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定》。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安全、有效、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包括:
(一)确保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
施和充分实现。
(三)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和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四条 内部控制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要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全部业务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须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须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要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行业特点、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根据公司战略、组织架构调整等因素的变化,实现持续优化与提升。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应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或流程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至少包含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项要素,包括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六条 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及权责分配、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政策、社会责任、企业文
化等。
第七条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建立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第八条 公司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部门,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九条 公司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构建由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内部控制管理职能部门、内部控制管理监督部门、各职能部门组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权责明确、分工合理、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承担如下内部控制职责:
(一)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保证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合规经营;负责决定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及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订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亏损弥补方案,并对高级管理层进行考核;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对外担保、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二)高级管理层负责制订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施,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高级管理层应为内部控制管理职能部门配备有效履行内部控制管理职能的资源,保障内部控制管理职能部门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指导和推动各子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和管理措施,促进内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内部控制工作中承担以下职责:
(一)法律与内控合规部为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组织起草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工作办法,并根据需要发布内控相关操作指引;执行风险评估程序,根据监督评价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并推进整改;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与合规文化宣贯,监督指导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内控合规工作的实施。
(二)法律与内控合规部同时承担内控管理工作的监督职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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