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37784 证券简称:中青博联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了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6-010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公司考虑到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做出的,该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娜、姜淮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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