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7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7801 证券简称:华鑫物流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河南华鑫漯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河南华鑫漯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4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河南华鑫漯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鑫物流)
宋征先,时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宋军辉,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舞阳支行(以下简称“舞
公告编号:2021-016
阳支行”)签订了编号中原银(漯河)流贷字 2019 第 240060 号的《人民币流动
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8,5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
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华鑫置业有限公司、宋征先以及陈桂霞与舞阳支
行签订了编号为中原银(漯河)流贷展字 2019 第 240060-1 号~240060-4 号《人
民币借款展期合同》,合同约定展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850 万元,展期期限
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司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偿还贷款利息。
2021 年 2 月 4 日华鑫物流因与舞阳支行的贷款合同纠纷收到漯河市郾城
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 1103 民初 188 号案件应诉通知书,涉案本金为
1,8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的 49.45%。公司于上述
事项发生时未及时披露,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针对上述事项补发《涉及诉讼公
告》、《关于公司重大债务违约的公告》。
华鑫物流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重大风险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 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公司董事长宋征先、董事会秘书宋军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 定:
对河南华鑫漯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征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时任 董事会秘书宋军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16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加大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则的学习,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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