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5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37814 证券简称:ST 奥拓股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杭州奥拓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杭州奥拓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杭州奥拓机电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季贵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钱一虎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58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因工程项目成
本计量、履约进度认定不当等原因,公司对 2022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由 27,343,469.72 元调整为
-11,534,485.51 元 ,调 整 比例 为 -142.18% ; 将 归属 于母 公司净 利 润 由
1,327,056.36 元调整为-19,362,514.28 元,调整比例为-1559.06%。财务数据调整比例较大,且涉及盈亏转向,对报表使用者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大。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存在错报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季贵波,财务负责人钱一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公司、季贵波、钱一虎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58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杭州奥拓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244 号)
杭州奥拓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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