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837814 证券简称:ST 奥拓股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杭州奥拓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郑继芳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季贵波因出差缺席,委托董事郑继芳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季贵波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已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为使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董事会提名,推选季贵波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季贵波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季贵波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季贵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章宇新、叶浩、郑继芳、蒋智昊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章宇新、叶浩、郑继芳、蒋智昊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郑继芳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郑继芳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郑继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尚伟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尚伟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尚伟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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