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7816 证券简称:中核辐照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吉林中核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中核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关联方吉林市吉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福公司”)购买电子加速器一台套(含束下装置和配套电缆附件),购买价格为人民币 12,100,000.00 元(大写:壹仟贰佰壹拾万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追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董事 5 人,关联董事王玉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4 人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吉林市吉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吉林高新北区创业五街 68 号
注册地址:吉林高新北区创业五街 6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艳
公告编号:2021-006
实际控制人:王玉江
注册资本:3050 万元
主营业务:辐射交联热缩材料、通信材料、冷缩材料的研究、制造、加工及技术咨询、服务;电力设施承装四级、承修四级等。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王玉江为关联方吉福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0.48%)、实际控制人,因此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远低于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吉福公司购买电子加速器一台套(含束下装置和配套电缆附件),购买价格为人民币 12,100,000.00 元(大写:壹仟贰佰壹拾万元整)。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公司解决目前产能不足、现有辐照装置原材料国内市场采购困难、满足大量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物资辐照灭菌需求等问题。本次交易的定价是以交易发生时的市场行情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和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中核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06
吉林中核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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