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河南华泰粮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河南华泰粮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华泰粮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保荐代表人:牛柯、王芳
其他辅导成员:胡艺珂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对辅导人员进行了调整,新增胡艺珂参与辅导工作,原辅导成员黄金龙不再参与辅导工作,其他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
上述辅导小组成员均系中原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辅导要求,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资格和能力。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辅导方式:本期辅导以现场沟通、组织学习、远程会议以及电话沟通方
式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就辅导对象在辅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解答企业疑问,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协助企业解决处理。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现场尽职调查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针对公司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财务基本情况、内控规范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需要企业进一步整改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性梳理,提出整改规范意见。根据现场尽职调查结果,辅导小组明确了后续辅导工作重点,并制定了更加全面的辅导工作计划。
2、组织辅导对象学习资本市场业务规则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收集、整理了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及《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等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以下发自学材料、组织自学、个别答疑等方式,组织辅导对象进行学习,督促辅导对象了解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的责任、义务及法律后果,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尤其是北交所板块定位、创新性要求和其他监管要求。
二、辅导对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股权代持及解除
辅导对象挂牌前公司控股股东闫子鹏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目前该股份代持
事项已解除。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代持事项整改完毕的公
告》具体解决情况如下:
“2024 年 12 月 12 日,代持人杨西玉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代持股份转让给
被代持人闫子鹏实际控制的河南华泰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杨西玉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代持双方已签署代持解除协议,代持关系结束。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所有股权代持关系已全部清理完毕,公司股权不存在
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上述股权代持及解除未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要变化,不会对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任何实质性影响。”
2、前期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整改
辅导小组根据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辅导对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情形,督促辅导对象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补发前期相关事项的相关公告,
以及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追认相关事项。2024 年 12 月 13 日,辅导对象披露
《重大诉讼公告(补发)》,12 月 24 日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说明》。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备,但仍需按上市公司的标准持续完善,并进一步落实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辅导小组结合现场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将协助公司根据最新规定持续完善与上市公司有关的组织结构、治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内控水平,实现并保持持续规范运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保荐代表人:牛柯、王芳
其他辅导成员:胡艺珂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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