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37831 证券简称:爱迪生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珠海爱迪生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爱迪生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监事会的职责与权限、议事程序,确保监事会的工 作效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珠海爱迪生节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向全体股东负责,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同时对公
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监督,保护公司资产安全, 降低公司的财务和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第四条 监事履行职责具有独立性,不受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人员的干预、阻挠。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保障监事的知情权, 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监事会工作经费及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
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监 事
第五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素质: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 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
(三) 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沟通的能力。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
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八条 除非有监事会的授权,任何监事的行为均应当以监事会决议的形
式作出,方为有效。
第九条 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未经监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监事不得
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监事会行事。监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监事在代表公司或者监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监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十条 监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
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交易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或监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披露其关联交易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交易的监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或监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或监事会批准了该事项,否则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第十一条 如果公司监事在公司首次考虑订立有关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声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内容,公司日后达成的合同、交易、安排与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有关监事视为作了本章前条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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