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5
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
关于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江西尚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轩瑞法意字(2019)第008‐1号
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
二O一九年七月
目录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4
二、本次收购的批准和授权..........................................8
三、本次收购的方式和相关协议.....................................10四、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
买卖公众公司股票的情况...........................................11五、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与公众公
司发生交易的情况.................................................11
六、本次收购的后续计划...........................................11
七、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12
八、结论性意见...................................................13
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江西尚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尚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西尚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本次收购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已于2019年4月19日出具《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西尚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现根据本次收购有关情况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法律意见书》的补充,不一致之处以《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补充法律意见书》未涉及的内容,以《法律意见书》为准。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所使用的简称、定义、释义和术语与《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简称、定义、释义和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轩瑞在《法律意见书》声明的事项适用于《补充法律意见书》。
轩瑞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督管理办法》、《收购管理办法》、《投资者细则》、《第5号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股转系统公司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收购所涉及的有关事宜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汇金科技是本次收购的收购人,系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30056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汇金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GSGScience&TechnologyCo.,Ltd.Zhuhai
股票简称 汇金科技
股票上市地 深交所
法定代表人 陈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07709874894
注册资本 255,172,848元
公司成立时间 2005.1.26
公司上市时间 2016.11.17
公司注册地址 珠海市软件园路1号会展中心3#第三层
邮政编码 519085
邮箱 investor@sgsg.cc
电话 0756-3236673-306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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