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邦客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出售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邦客乐(天津)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签署了《份额
转让协议》作为转让方,将所持有的蓝石盘古 1 号基金全部份额分别以2,439,789.42 元和 13,702,268.85 元的价格转让给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73,233,908.19 元人
民币,期末净资产为 43,704,017.74 元人民币。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为36,616,954.10 元人民币;期末净资产额的 50%为 21,852,008.87 元人民币,期
末资产总额的 30%为 21,970,172.46 元人民币。本次出售资产金额为16,142,058.27 元人民币,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审批权限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事项由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
中心 5 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
司托管第 327 号)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
铭海中心 5 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
分公司托管第 327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九如
控股股东:饶美秀
实际控制人:饶美秀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蓝石盘古 1 号基金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基金份额
3、交易标的所在地:-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无
(二)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参考,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按市场价格为参考,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 1:
甲方(受让方):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1120118300604287J)
乙方(转让方):邦客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91110108053608167Y)
转让份额:乙方持有的蓝石盘古 1 号基金全部份额
转让价格(元):2.439,789.42 元
转让款支付方式: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开立的产品募集账户/注册登记账户划转1.617.25 元,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 日内支付;甲方向乙方另外自行支付2.438.172.17 元,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
协议 2:
甲方(受让方):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1120118300604287J)
乙方(转让方):邦客乐(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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