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2-02
山东康桥(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台湾路4号胜利油田疗养院
电话:0532-80770799 传真0532-80770711
网址:http://www.kangqiaolaw.com/
二零一六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引言......4
一、释义......4
二、律师声明事项......5
第二部分正文......7
一、关于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7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7
三、公司符合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11
四、公司的独立性......14
五、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6
六、挂牌主体及其子公司的股本及历次变更......19
七、公司的业务......31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33
九、公司的主要资产......39
十、重大债权债务......41
十一、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44
十二、股份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44
十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45
十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45
十五、公司的税务......50
十六、公司的业务资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标准......52
十七、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况......52
十八、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障......53
十九、结论性意见......54
第三部分结尾......55
山东康桥(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康桥(青岛)律师事务所接受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贵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引言
一、释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中另有所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序号 简称 含义
鼎商动力、股份公司、
1 指 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为鼎商动力前身:青岛鼎商动力软件有限
2 鼎商有限 指
公司
3 本所 指 山东康桥(青岛)律师事务所
4 山东和信 指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 光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报告期 指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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