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2-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鼎商动力:关于追认公司归还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2-22

证券代码:837858 证券简称:鼎商动力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归还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6年10月23日公司与刘攀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贰佰万圆整,借款期限为:2016年10月24日至2017年4

月23日,不计息,借款用途: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2016年10月

28 日公司与刘攀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肆佰万圆

整,借款期限为:2016年10月29日至2017年4月28日,不计息,

借款用途: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

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

于追认向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2017年1月6日,公司提前归还刘攀部分借款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追认公司归还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1

告》)(公告编号:2017-006)

2017年2月16日,公司提前归还刘攀部分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

整;2017年2月20日,公司提前归还刘攀部分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

整。尚有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待归还。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刘攀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3,056,500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8.94%,本次交易构成公司

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认公司归还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

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刘攀 青岛市天台路58 自然人 _________



(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刘攀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3,056,500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8.94%,为公2

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年10月23日,本公司与刘攀于公司会议室签订《借款合

同》,交易标的为人民币贰佰万圆整,借款期限为:2016年10月24

日至2017年4月23日,不计息,借款用途: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

2016年10月28日,本公司与刘攀于公司会议室签订《借款合同》,

交易标的为人民币肆佰万圆整,借款期限为:2016年10月29日至

2017年4月28日,不计息,借款用途: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追认向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2017年1月6日,公司提前归还刘攀部分借款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追认公司归还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年2月16日,公司提前归还刘攀部分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

整;2017年2月20日,公司提前归还刘攀部分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

整。尚有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待归还。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归还股东借款是履行《借款合同》的还款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